5月1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一个死猪肉非法加工窝点,经过调查后监督有关单位对其进行查处。
据了解,今年1月,海口龙华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龙华区城西镇仓东村出现一处加工死猪肉窝点。得知该线索后,该院立即协调城西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与农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窝点进行联合查处。现场发现,有1050公斤来历不明、未加工及加工完成的死猪肉,加工厂里到处弥漫着一股明显的腐臭味,但当事人已逃脱。
龙华检察院随即派出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到城西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案情及相关证据收集、固定等情况,监督相关部门追查死猪肉来源和流出去向,督促民警积极抓捕涉案人员。同时,安排专人关注该案,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保持与区农林局协调沟通。当得知公安部门未对涉案人员立案后,决定正式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正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反馈未立案的情况说明后,龙华区检察院认为,涉案猪肉来源不明,依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决定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月底,龙华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龙华区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将持续跟进该案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