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海口秀英派出所副所长陈浩钿 海口市优秀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先进事迹专刊 主办:海口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本报记者郑甜特约记者周水平 海口市秀英派出所副所长陈浩钿,是秀英区第十四中学兰亭实验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对于全校师生来说,他是校园安全的有力守护者,对于部分“问题学生”来说,他还是他们的特殊朋友。 校外校内治安两手抓 2011年,陈浩钿受聘为第十四中学兰亭实验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他刚上任,就发现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不太平,校门外经常有社会不良分子流连,打架斗殴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在校的学生也有很多染发、穿拖鞋上学的,经常逃课、偷偷抽烟的。于是陈浩钿配合学校从整顿学生行为规范开始,规定学生上学必须穿校服,不许染发穿拖鞋,每天都会安排执勤老师检查,并开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治安违法犯罪行动。 有一段时间,一些社会青年在部分学生上下学期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以大欺小、以众欺寡、打击报复、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对于这些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陈浩钿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一年来,通过派出所民警协助,成功抓获了故意伤害案中的嫌疑人李某彬和高某男、山猪炮爆炸案的嫌疑人陈某冠、李某上、符某学、郑某一。 因为校园暴力事件频发,让陈浩钿时刻重视校园安全问题。他与学校领导建章立制,形成校领导错点值班,教师、校警多方位巡逻的模式,管到底,管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陈浩钿还特别对校警进行培训,如何辨别可疑人员以及检查可疑车辆。他要求校警对出入校门的人员一律查明身份后才能放行,记住学校中几名经常捣蛋逃课的“问题学生”重点监管。此外,陈浩钿还经常给老师进行校园防恐培训,对发生校园暴恐事件时如何疏散学生、在安全距离下控制暴徒等。他还为学校添置了防暴叉、催泪器等防暴工具。 帮“问题学生”改邪归正 近年来,在社会诸多犯罪现象中,青少年犯罪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犯罪形式团伙化、多样化、动机简单化等新特点,就如何预防学生违法犯罪,陈浩钿注重从学生心理方面易浮躁、易冲动、不成熟、好奇心、盲目性、易感性、模仿性等现状,开展谈心交流,引导他们规范言行举止,克服不良情绪,并利用开展走访家庭活动,动员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工作,避免重点学生由于引导不及时而违法犯罪。 任职几年以来,陈浩钿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叫小惠(化名)的女学生。刚到校不久,陈浩钿就了解到这位女学生的“事迹”:爱逃学、会抽烟、爱泡吧,自称大姐大,虚荣心强,拉帮结派,时常为同学出风头、“打抱不平”,十分叛逆。 “我用朋友的方式跟她聊天。”陈浩钿说,他接近小惠后发现,小惠家庭情况复杂,父母都不管教她。通过关心和适当的劝导,小惠慢慢开始信任他,还会告诉他学校里其他“问题学生”的情况,帮助他从侧面了解其他学生的问题所在,进而调整自己的教育方式和内容。但是小惠仍然改不掉爱攀比的毛病。一次,小惠向陈浩钿借1500元,原因居然是一个女同学怀孕了要去做人流手术。陈浩钿直接找到这个女学生谈话,才发现原来是小惠生日想要请朋友去包厢,她没有钱但又不甘比别人差,才对他撒谎。陈浩钿再次和小惠谈心,帮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小惠认识到自己的错也努力纠正,逐渐改掉了不良陋习,对学习也有新的认识,最后她考上了旅游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