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冠华同志先进事迹
庞冠华,男,198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籍贯:山西省晋城市人,现任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负责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和枪支安全管理等工作。
自十九大安保工作以来,该同志在市局党委和支队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习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坚决打赢五场安保战役和确保“三个不发生”为总目标,按照工作职责,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和枪支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专项考评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的涉枪涉爆重大案件。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作为危爆业务分管民警,业务娴熟、尽职尽责。扎实做好危爆行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十九大期间共检查爆破作业单位41家次,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单位12家次,烟花爆竹销售单位25家次,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9家次,检查爆破作业现场13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20余处;现场指导各分局收缴处置27枚废旧爆炸物,已全部运往专用仓库妥善保管;参与打击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起,查处2人,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76箱(另1840条)。
二、认真组织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十九大安保以来,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在全力做好安保维稳工作的同时,强化易制爆危险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常态化治理和战时超常规整治相结合,认真协调组织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召开3次联络员会议,及时传达省厅关于评比考核的相关标准要求,强化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帮助分析监管薄弱环节,及时解答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及时做好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与安监、交通、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及时与省厅考核办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各项考核标准有无最新变动以及上报的材料是否完全符合并被采纳;与刑侦、禁毒、网警、技侦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加强沟通协作。三是多次深入各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在专项行动期间,及时与分局信息联络员联系,统计各分局底数摸排情况、台账建立情况、涉爆重点人员的管控、线索的摸排以及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对各分局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情况,并进行业务指导。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及时传达省厅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精神,及时解答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人组建了专项行动微信工作群,方便快捷的发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进行业务咨询、解惑答疑,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五是及时、准确完成战果的统计与上报工作。按照周统计周排名的工作要求,准确统计、上报 全局战果。专项行动期间,全局共检查排摸涉危单位718家,列管易制爆危化品单位615家,发现整改隐患134处,行政处罚易制爆单位348家,破获涉爆涉寄递物流业相关刑事案件17起,取得专项行动全省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该同志在日常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无论是在政治思想、工作能力方面,还是在纪律作风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现在,十九大安保工作虽然已结束,但该同志将依然一如既往的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日常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