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下午2:20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美兰监狱检察室工作的杨建雄、凌大群、王福先等三人,驾车从美兰监狱回市检察院汇报工作,当行至琼文大道距美兰监狱路口约一公里处时,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侧翻在公路上,车旁一男一女躺在地上,离现场左侧约十米远的地方还有一群修路工人在工作。杨建雄等三人立即下车了解情况,距修路工人反映,刚才一辆灰色小轿车将那辆三轮摩托车撞翻后往海口方向逃跑,并告诉了肇事车牌号。于是,杨建雄等同志立即驱车往美兰机场方向追赶,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当追至美兰机场附近路段时,看见一名五十多岁男子驾驶一辆灰色马自达626轿车缓慢往前开,车牌号与修路工人提供的基本相符,该车左前轮胎以完全爆裂脱落,杨建雄等同志判断该车就是肇事车辆,于是立即把该车拦截到路边并示意其停车,从车上下来的司机满口酒气,在对其进行问话后要求其交出车钥匙。杨建雄等同志在现场等待直至警察到场处理后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