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产队分配的一块宅基地引发纠纷,在纠纷中两名老年人打起架,一方把另一方推倒在地并将其打伤,定安法院法官近日在调解一起老人身体权纠纷案件中,把审判法庭设到当事人的家中进行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原告黄远69岁,被告陈开进70岁,均属老年人。在审理黄远状告陈开进一案时,为方便老年人诉讼,定安法院主审法官一行到达定安县龙州乡潭黎村五队。经了解,双方是因为生产队分配的一块宅基地引发纠纷,在纠纷中被告推了原告倒地并打伤原告,导致原告多处轻组织挫裂伤,经鉴定未构成轻微伤。双方经龙州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并赔礼道歉。但双方签下协议后,被告没有履行协议。
为促使双方调解,承办人来到原告家,原告表示愿意调解,但至少也要700元。承办人又再次到被告家调解,最后同意以650元调解结案,两位老人的诉讼纠纷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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