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登记报名工作将于8月1日起开始。我市今年的新生招生政策有无新变化?新生登记报名应准备哪些材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是否接纳借读生?……就家长关注的招生热点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今年新生招生政策进行一一解答。
就近入学:并非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
记者:我市今年中小学新生招生政策有无新变化?
答:今年我市的中小学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较没有大的变化,只是对个别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微调,取消了无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县借读生在登记报名时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一项,其他的政策基本上与去年相一致。
记者:就近入学是否指到距离现居住地最近的学校就读?
答: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并非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近”入学的机会。
例如:义龙中学位于大同路上,但只能接收大同路双号住户的孩子,而大同路单号住户的孩子却要到十一中去上学。因为目前我市在国贸片区还没有一所公办中学,在这一区域内的学生都要到义龙中学或第八中学就读。如果义龙中学全部招收了大同路住户的学生,学位就很紧张,就难以解决国贸片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如果大同路单号住户的孩子不去十一中上学,就会造成十一中的生源不足,从而浪费教育资源等。
记者:招生学校的划片范围一经划定是否不会再改变?
答:市直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负责划定,区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划定。招生范围一经划定并非永久不变,市、区教育局会根据辖区人口分布情况,以及学校的招生规模、辖区学位供需情况综合考虑,及时对划片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相应调整。
报名材料: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者提供材料不一样
记者:具有我市户籍的新生登记报名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证明(落款时间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入住)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须提供:农村户籍证明、出生证、符合规定的暂住证或暂住IC卡或申报暂住登记等。
记者:无常住户籍流动人口子女能否提出入学申请?应准备哪些报名材料?
答:根据我市今年的招生政策,在海口市工作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海口市常驻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向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此类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报名材料有6项: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居住时间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和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在户籍所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儿童出生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就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由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
一房多租:只有最先租住者可就近入学
记者:如何解释一生一户政策?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入学的范围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房屋确定,居住时间须满一年以上。租房居住的,所租房屋必须为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本市的惟一居住地,居住时间也要满一年以上。假如租房者将房屋租给多户居民,那么,学校只能解决租贷时间最早的一位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其余多租的将不享受就近入学政策,这就是一生一户政策。另外,如果学校查实租房者自己有房屋,却又想在优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那么学校有权拒绝其入学申请。
残疾儿童:符合条件者可就近入学
记者:选择民办学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要注意学校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了解该校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招生层次;二要看看是否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有校车接送的要询问是否办理《海口市校车许可证》。建议家长最好不要贪图便宜,将孩子送到无办学许可证的“黑校”就读,一来“黑校”的学生没有学籍,二来“黑校”容易发生经济纠纷,让家长和学生蒙受损失。
记者:残疾儿童能否申请就读普通义务教育学校?
答:肢体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本市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均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本市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口薄、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到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薛村,电话:65904158)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鉴定确定是否就读特殊教育学校。
材料要真实: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不能就近入学
记者:家长在申请登记入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广大家长在为孩子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时,首先要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如果家长对中小学招生政策有疑问,可向市、区教育局咨询。其次,切莫贻误入学申请时间。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入学申请或报到注册,将只能分流到尚有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本地段学校就读。
该负责人强调,家长在提供登记报名相关材料时一定要真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保证就近入学。如果暂住人口子女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接纳在本市公办学校就读。另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子女,要主动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凭社会抚养费征收单据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如果违反计生政策又不接受处理的暂住人口,在申请子女就近入学时,学校将不能招收,并劝其回原户籍地就读。
记者:社会上传言“高价买学位”的说法是否可信?
答:目前,社会上关于中小学新生报名的传言较多,特别是热门学校招生情况的传言更多,有的称可以“高价买学位”,有的称可以帮你“拿到某某学校的指标”,更有甚者说是“已花高价提前拿到录取通知书”,这都是一些不法分子骗人钱财的惯用伎俩,提醒广大家长不要上当受骗。由于我市今年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尚未开始,任何一所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都必须按照招生原则、遵循招生程序进行,没有经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和审批的将不能获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将来亦不能参加中考或高考。
所有招生信息面向社会公布
记者:教育部门如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答: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实施“阳光工程”,即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登记报名时间、录取等信息都要面向社会公布,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另外,市、区教育局均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家长或学生如在招生期间遇到教育乱收费问题,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进行检举和投诉。秀英区教育局68615521、龙华区教育局66568640、琼山区教育局65826216、美兰区教育局65329584、市教育局68724610、68724615、68724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