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同意修订后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逐步把海口这个省会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关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要求海口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04.8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以主城区为核心,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引导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此外,国务院要求海口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
国务院要求海口市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国务院对海口市按照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要求,保护好“海、城、江、林、田”自然生态格局,突出热带滨海城市风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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