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综治办、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综治办和省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11年3月21日至3月30日到我市检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由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在会上向省检查组汇报工作。 二、请各区选择一个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一个社区、行政村综治工作站做好迎接准备。 三、请龙华区综治办按照《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座谈会参会人员的召集、地点的确定和会场的准备等各项工作)。 四、请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资料和台帐。 五、请各区综治办组织各镇(街)综治办加紧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完善流动人口信息,迎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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